“你给我差评,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资料图】
长沙一酒店回应差评时道出客户姓氏户籍,网友吵翻了
“您好,江西吉安曾美女故意差评……”“汕头的陈先生,请问晚上凌晨两三点不睡觉……”近日,长沙一酒店在网络平台对客户的回复引发全网关注,面对差评,酒店将客户所在城市和姓氏予以公布,让网友众说纷纭。5月26日,该酒店负责人陈先生向潇湘晨报记者详细介绍“硬刚差评”背后详情以及自己的无奈,称不存在恶意曝光顾客隐私。律师表示,所在城市及姓氏不属于法律上的隐私权,如商家对消费者差评有异议,可向平台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对于此举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此前据媒体报道,长沙一酒店回复客人差评时,曝光客人户籍地及姓名信息。在一些评价中,顾客写道:“比较一般,电梯又慢人又特别多,半夜又有呕吐物,隔音特别差,除了地段好没有特别好处了。”“房间漏水,酒店还不愿意提前退房。”“房间隔音差,滴水声都听得清楚,无语。”
酒店在一些评论下回复:“您好,江西吉安曾美女故意差评……”“汕头的陈先生,请问晚上凌晨两三点不睡觉……”“朱美女顾客……”回复内容中,出现了顾客的户籍地以及姓氏信息。
网友对此有不同评价。一些网友认为,酒店此举涉嫌透露顾客隐私、曝光他人信息。他们表示:“透露顾客隐私,就不怕吃官司?”“恶意曝光他人信息已经违法了。”“虽然只有名字和户籍地,也算曝光。”
另一些网友则理解商家,表示酒店的行为不属于暴露隐私。“恶意差评的确是人品不好。”“很多住客是恶意差评然后要求酒店免房费,平台压根不管,酒店只能认栽要么吃差评要么免房费。”“我支持,因为我开过网约车,有些客人也是很不道德。”
酒店回应:接受客观真实评论
5月26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该酒店负责人陈先生。“我们没有把顾客的具体详细地址写出来,包括手机号码、身份证等,都没有写出来。”陈先生表示,作为商家,如果是客观真实的评论,“不管打几分,我都认可、学习、接受”。
“但是,网上还有一些顾客的评价与其实际入住的情况根本不符,或者我们没有达到有些顾客无理取闹的要求,才出现了一些恶意的评论。”陈先生列举了类似例子,如有顾客把房卡弄丢后需要付钱补偿,“本来收50元,我收30元,顾客肯定还是不满意,最后来个差评,随便找个理由,比如说路牌不好找。”
此外,陈先生还分享了其余例子,如有顾客在酒店订了两晚房间,住了一晚后退了一晚,“第二天是12月31号,顾客退了房,我肯定就给别人了嘛,之后对方又订了1月1号的,但31号那天不能入住,顾客退房后,我们在打扫卫生时发现床单、被套、枕套上全部是成片的化妆品”。陈先生说,此前也有顾客因退房一事没有协商一致,就在评论中说房间漏水。
“我们这种有针对性的回复,是指那些对我们造成了损失,且当事人不讲道理又不愿协商的恶意差评。”陈先生称,商家回复是把事情解释清楚,不存在恶意曝光顾客隐私一说。
律师观点 城市及姓氏不属法律上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客户所在城市及姓氏并不属于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也就不属于法律上的隐私权。但是如果商家披露客户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开房记录等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则属于侵犯隐私权。
刘明表示,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给“差评”是消费者的权利,但切不可以此作为敛财的手段,否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如果对消费者的差评有异议,商家是可以通过向平台申诉或者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删除恶意差评记录等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责编:谭思敏
一审:谭思敏
二审:张笑
三审:朱晓华
来源:潇湘晨报
关键词:
网站运营:财经头条
财经头条 版权所有©1997-2016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18864号-11
联系我们:291 32 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