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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志顺
据报道,“强哥猪脚面”“阿强猪脚面”等多个商标已被申请注册。国际分类含方便食品、餐饮住宿、办公用品,当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申请者为运营和府捞面等品牌的江苏和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近年来,蹭热点抢注商标新闻屡上热搜,除了世界杯、奥运会等顶级体育赛事的吉祥物、知名运动员,都曾成为商标抢注的对象,一些热门影视剧播出后,打开手机一刷,亲子、职场、家装、美妆……各行业都能从中找到结合点。
商标承载着企业的商誉,一旦抢注成功大量话题度的商标,可以节省广告宣传、市场开拓的成本。同时,市场上也大量存在注册具有热度等属性的商标后,自己不使用而靠卖出商标获得转让费的企业。
不过,虽说申请注册商标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作为权利人也不能任性而为。
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猪脚面”仅指商品成分和商品名称构成,显然不能单独作为商标申请。即使加上“强哥”“阿强”,名称在生活中也随处可见。这两个名称并不具有显著特征,不能便于区分识别,因此,这两个商标有可能会被驳回。
企业自身要加强有关法律学习,强化法治观念。此外,还需寄望于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商标注册、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共同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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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关键词: 办公用品 行政执法 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 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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