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近日,三明市局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和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突出责任追究为重点,着力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为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3个层面,明确了党组领导班子应当承担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推进作风建设、推进源头治腐、强化权力制约等五类17项责任;明确了党组主要负责人加强研究部署、把握廉政情况、支持纪检组工作、重视廉政教育、表率廉洁从政等五类11项责任;明确了党组其他成员共性和个性11项责任。
《监督责任清单》具体包括协助责任落实、开展宣传教育、严明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坚持挺纪在前、坚决惩治腐败、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力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9大类。明确了驻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把握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庸懒散奢”“为官不为”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抓早抓小,实现常态化监督。
通过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倒逼局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驻局纪检组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关键词:
三明 市局 党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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