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一起投诉,投诉者称一商家以抽奖中奖的形式,诱导其13岁的小孩花了1299元购买了一台手机、一台平板电脑以及一台榨汁机,要求退款退货。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消费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高额消费超出了其能力范围,应属无效、可撤销行为。在了解了投诉者的诉求以及商家有调解的意图之后,水头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成立专案调解组,经过对商家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解读之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商家同意退款退货。
同时,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家长要加强监护管理和消费引导,让孩子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观念;经营者要学法懂法、守法经营,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应谨慎对待未成年人的大额消费行为。
南安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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