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制度保障机制。制定《关于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意见》,确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纪律和工作流程,明确每15日为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实行以律师坐堂接访为主的工作模式。
二是建立工作创新机制。先后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访、开设社区联系点信访接待窗口、开设律师事务所与乡镇司法所联动的乡镇信访接待窗口、开设涉法信访案件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措施,协助党政领导解答法律咨询20余件。
三是建立信访调解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在大调解机制中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首次将律师参与信访调解纳入大调解格局,使复杂涉法矛盾纠纷通过协商方式得到妥善的解决。
(涵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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