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并出台《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漳经信法规[2016]263号)。从深刻认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的履职保障、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组织落实等六个方面,对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二是着力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即建立法律顾问列席本委有关会议、参与本委领导接访、承担本委学法授课等工作制度;建立与法律顾问联系沟通、情况交流、信息通报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定期和不定期工作会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专报制度;建立法律顾问研究成果发布制度等。三是落实责任分工。委政策法规科负责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落实工作,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工作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法律顾问的选聘范围、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工作要求、考核标准等。办公室(财务室)负责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和其他相关事宜。人事科负责研究落实专职法律顾问人员保障。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对本科室涉法问题的甄别、搜集、梳理、确认和汇总工作,并与政策法规科和法律顾问做好对接。全委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成效。
(漳州市经信委 )
关键词:
漳州市 经信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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