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三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基层执法力量。全县各镇及工业园区均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专职干部2-3名,各村(社区)均配备1-2名安监员,县安监局定期对各单位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监管人员及村级安监员进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及监管水平;同时做好安监员考评工作,按5%比例评选出优秀安监员,并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安监员职责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罚奖金或取消安监员资格。
二是加强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对存在问题的中介机构予以约谈,并对存在安全评价报告造假作出勒令退出惠安县区域服务资质的决定。在抓好专项督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出台《惠安县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县安监局与省安科院签订协议,购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服务,发挥专家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惠安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信息,按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惠安县安监局张小翼)
关键词:
惠安县 安全生产 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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