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改革审批方式。由被动申请转变为主动服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主动对接2016年87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节点,提前介入,主动靠前服务,目前已完成27个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二是精简审批要件。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前置要件,一律不提供;实行“一厂一档”管理,局档案室能查到的资料,业主可不再提供。三是合并审批环节。将排污许可证核发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勘查环节合并一起,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开放验收监测。为有效解决环境监测市场的供需矛盾,我局将原由局直属的环境监测站开展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调查项目向社会监测机构开放。此举大大提高了项目竣工验收效率,目前已有46个项目由社会监测机构完成监测调查任务。
(漳州市龙文区法制办 )
关键词:
龙文区 漳州市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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