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我区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从2016年起新罗区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2760元调整提高到3110元,农村五保供养分散供养标准从645元/人.月提高到700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从774元/人.月提高到840元/人.月,今年来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46.9034万元。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协调区政府出台《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完善申报程序,提高补助标准。三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结合该区实际制定出台新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积极筹集医疗救助资金,2016年根据上级政策,医疗救助基金按救助对象每人每年由200提高到400元,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并采取资助参保参合、特殊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定额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方式做好医疗救助工作。至目前已农村低保对象、救助农村低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458人次资金252.3万元。四是加大精准识别力度。在甄别时严格执行民政部、省政府、省民政厅低保管理相关规定和规程,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地、一个不漏地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持原则,立即清退,全区经核对后共有1670户2617人被确定为农村低保对象。新罗区民政局
关键词:
新罗区 民政局 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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