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覆盖县区、乡镇、村居的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创新视频调解、微信调解等新型调解方式,督促指导消费环节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赔偿先付制度。二是加强与司法、综治部门等对接联系,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形成“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大调解”格局。三是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依托基层工商所创设行政司法调解衔接示范点,对群体性消费纠纷、复杂疑难及消费者二次投诉案件实行工商所、司法所联合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和消费者满意率。办结消费投诉28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9.7万元,“诉转案”72件。
关键词:
莆田市 消费维权 效能
| ||||
网站运营:财经头条
财经头条 版权所有©1997-2016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18864号-11
联系我们:291 32 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