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方案,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一是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2015年机构改革后确定的“三定”方案,对委机关及受委托执法组织的授权依据遂项进行清理,填写《行政主体信息确认表》及《主要授权依据统计表》,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
二是重新签订执法委托书。根据此次执法主体的梳理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后机关法人代表变更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并签署了给市卫生监督所的行政执法委托书。
三是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认真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精神,对本部门执法人员全面进行清理,重点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但因离职、退休、工作调动或者其他原因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进行清理。通过清理,确认我委及受委托执法单位现有行政执法人员58名,并按要求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本委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是我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规范卫生计生行政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南平市 计生委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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