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环保局积极运用《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措施,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在前期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期间,省、市、县环境执法人员在对屏南康盛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养殖废水,逐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处以罚款,并同时启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经公安侦办,9月12日该企业负责人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7天。这是我县首例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例,也实现了我县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处理“零”的突破。
(屏南县环保局 )
关键词:
屏南县 首例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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