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商务局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以及《福建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漳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围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投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商事登记制度等试点任务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结合“准入前国民待遇”,将市场准入管理模式,从以往的前置审批,转向事中和事后管理。此项制度建设将有望大幅降低投资、创业的门槛,从供给侧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潜力活力。

漳州市商务局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机制。根据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区分准入类型。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实行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不再审批。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禁止准入事项,各级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漳州市商务局向全市商务系统转发《福建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围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台账管理、信息反馈、检查落实等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定期逐项报送清单事项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的建议。

(漳州市商务局 )

关键词:

商务局 漳州市 清单
2016-10-26 09:30:48         来源: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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