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承诺书+告知书”,构筑“双向源头”思想防线。针对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六不准”行为规范,印发《社区服刑人员“六不准”告知书》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承诺书》,构筑社区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双向源头”的社区矫正廉政思想防线。
二是排查风险点防控,构筑操作防线。要求每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照各自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岗位职责,特别是衔接接收、日常管理、请销假、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重点环节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类排查,根据风险性质、危害程度填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标出“一级、二级、三级”的风险等级,针对每一风险点制定对应的预防措施,全面构筑社区矫正廉政操作防线。
三是加强联合检查,构筑监督防线。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每年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通过检查在矫正工作中是否存在假借调查评估、实施手机定位管理等向社区矫正人员乱收费现象;是否在请销假、报到和调查评估,核实、确定居住地和执行地,对社区矫正人员奖惩等执法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办理行为;是否存在超越权限审批、履行职责不严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来,沙县司法局与检察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共走访了乡(镇、街道)司法所16次,抽查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档案200余本,与2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座谈。自开展矫正工作以来,沙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共计972人、累计解除矫793人,无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无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出现失职、越权、违规执法等现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收效明显。
关键词:
沙县 司法局 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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