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国税局对未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国税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一户纳税人,按程序向南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安市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并向相对人送达《行政裁定书》,共涉及罚款金额20326.57元。主要做法:一是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纳税人行政处罚决定事项及相应权利义务。二是对纳税人超出期限未缴纳的行为,依法进行催缴、催告。三是把握好《征管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强制的相关规定,确保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到位。四是执行人员与法院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法院受理资料有效齐全。
南安市政府法制办
关键词:
南安市 国税局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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