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将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作为消防工作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重点防控,切实保障了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顶层设计 强化统筹发动
高位部署。针对全市“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特点,泉州市政府认真分析研判社区、农村火灾形势,研究制定了6项工作举措,要求各地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农村(社区)居民住宅火灾防控工作。
细化任务。泉州市政府下发《关于今年以来多起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通报》,制定了任务分解表,对经信、质监、工商、住建、公安等13个部门的工作职责逐一进行细化。
落实责任。泉州市政府建立完善了政府分级负责的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运行机制,以及政府督查、倒查和农村消防工作“包保”责任制,组织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各级政府、行业系统、村(居)委会逐级签订责任书。
贴近实际 健全监管体系
建立联防机制。泉州市政府要求依托乡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以每10户为单位成立1个联防小组,在全市推行“十户联防”农村(社区)火灾防范制度。同时,将治安和消防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一村(社区)一警”消防警务机制建设。
发动三级网格。泉州市政府依托三级网格责任片区,发动全市26470名网格员,要求以镇(街道)网格力量每月不少于1次、村(社区)网格力量每周不少于1次的频次,集中开展“四清一查”行动,共排查村(社区)1850个,清查违规电动车2.5万余辆,查封“三合一”场所180家。
实行村(社区)自律。泉州市政府推动全市2451个村(社区)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对自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按照自查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订应急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因地制宜 完善预防网络
持续推广“5+1”简易消防设施。按照泉州市政府《关于开展重点应用场所配备“5+1”简易消防设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泉州市消防支队全面推动沿街店铺、小作坊、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聚集场所等重点场所安装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目前,全市已配备简易消防设施2.9万余套。
优化微型消防站联勤作用。泉州市消防支队将微型消防站建设与区域联防工作相结合,组织全市1085个微型站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组建联防工作小组,确保突发事故发生时,在自防自救中能够变单兵作战为合成作战,变零散防范为成片防范,迅速形成群防群治网络。
强化宣教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泉州市消防支队采取 强化宣教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泉州市消防支队采取专项宣传与入户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针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发动官兵和消防志愿者等每周开展一次入户宣传、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每月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及培训、演练18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作者:吴文霞
关键词:
小火 亡人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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