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人民法官,我会一直念着你们的好!”申请执行人刘莲花老人在接过大田法院执行局干警送来的8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说道。10月31日上午,大田法院副院长肖雄忠带领执行局干警官来到刘莲花家中,亲手为她送上这笔司法救助金。
2007年3月,刘莲花与被执行人李某光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老人拿出了毕生积蓄依约支付了购房款248000元,但李某光仅把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给刘莲花,而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买了房却无法入住,刘莲花只能要求李某光将购房款退回,但李某光仍以种种理由推脱,陷入人房两空境地的刘莲花迫于无奈将李某光诉至大田法院并申。经法院调解后,李某光同意先行返还48000元,其余款项分期支付。但嗣后李某光未能依调解书付清款项,刘莲花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大田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该案后,将其列入重点执行的民生案件,穷尽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但因李某光家遇变故、其家中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刘莲花老人年事已高,且患有心脏疾病急需治疗,遂多方争取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以解其燃眉之急。
据了解,在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严厉打击 “老赖”的同时,大田法院对那些确实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加大人文关怀,让民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仅2016年以来该院已向10起涉民生执行案件的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350000元、救助困难申请执行人11人次,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黄烨
关键词:
大田 民心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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