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通报台风期间未按时入港避风渔船

日前,晋江市召开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会议。会上,对今年台风期间未按时入港的24艘渔船进行了通报处理。

其中,对17号“鲇鱼”台风期间,入港但未及时组织船员撤离的2艘渔船给予扣发本次 “鲇鱼”台风按时入港奖励金;对未按时入港(撤离)的17艘渔船给予扣发2016年度台风期间按时入港奖励金;对台风期间不服从执法管理,未按时入港(撤离)的4艘渔船扣发2016年度台风期间按时入港奖励金,并按照福建省黑名单渔船通报与处理办法,列入渔船黑名单;对在第17号、第18号台风期间不服从执法管理、不听从指挥调度、未按时入港(撤离)的1艘渔船扣发2016年度台风期间按时入港奖励金,并按照福建省黑名单渔船通报与处理办法列入渔船黑名单,同时扣留该船船长职务船员证书3个月,责令停产10天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据悉,在今年台风影响期间,晋江市大多数渔船能够按要求及时撤离作业区域入港避风,并及时组织船员撤离上岸。但仍有少数渔船不顾海上瞬息万变的生产环境,不听从指挥、不服从转移指令、不及时转移到位,给渔业安全生产造成了很大的隐患。今后,晋江市将持续加大对违规渔船的处理力度,确保海上渔业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晋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张美娜

关键词:

晋江市 渔船 台风
2016-11-01 10:43:11         来源: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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