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强化职业卫生监管确保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取消了安监部门实施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审查或备案的行政权力,为确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事项取消到位、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诏安县主动作为,通过摸底调查、告知宣传、专项整治、加强执法、强化监督等举措,力保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不弱化,并着重从四个方面强化监管力度:

一是牢固树立“强安助企,立安为民”服务理念,完善宣教平台与手段,加大宣传、培训、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来提高劳动者职业卫生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从本质上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水平;

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各类职业卫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四是针对地区实际,在对用人单位的监管过程中,牢牢把握场所检测和人员体检两个关键环节,逐步提高用人单位场所检测率和人员体检率。(诏安县安监局)

关键词:

诏安县 职责 职业
2016-11-01 11:03:07         来源: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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