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大学城检察室及未检科与在福州高新区南屿镇一所小学就读的女孩小清(化名)结对子,提供长期帮助。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还联合该院控申部门,一同向小清提供学习、生活帮助,并司法救助5万元(如图)。据悉,这是县检察院开展未检工作的一个缩影。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今年县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县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举办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县巡讲活动,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小清今年9岁,出生于永泰县山区一个贫困家庭。几年前,她的母亲弃家而去。2013年的一个晚上,烧炭取暖的爷爷奶奶和妹妹,在睡梦中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2014年,靠当摩的司机养家糊口的父亲陈某因载客与他人发生口角,被殴打头部造成重伤,在医院花了20多万元医疗费后,呈植物人状态。去年11月,陈某离开了人世。小清的大伯主动担任她的监护人,但因为此前为弟弟筹集医疗费和治丧,欠下10多万元外债,举步维艰。
在陈某被故意伤害案审查起诉时,县人民检察院向小清伸出了温暖的手,告知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经向小清户籍所在地乡镇、村委及相关部门核实,查明小清的实际情况,最终决定司法救助5万元。
去年,大学城检察室和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挂牌成立,实行合署办公,一套人员两块牌子。成立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在大学城检察室的5层、6层开辟了“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基地”,面积约500平方米,融合了声、光、电、影等多种表现形式,还布设了丰富的警示案例。教育基地分为序厅、知法懂法、前车之鉴、自我保护、自勉自励、闽侯未检工作等六个展区,涵盖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知识。教育基地内还设有“检察官微讲堂”,一来检察官可以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开展讲座,二来可以邀请高校教授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展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研讨。大学城检察室与高校、县教育局等签订师生轮训协议。自去年9月警示教育基地投入使用以来,共接待20批1500人次师生参观,其中中小学15批1200人次、高校5批300人次。
为了扩大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今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举办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县巡讲活动。活动期间,县人民检察院将全县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纳入巡讲范围,确保每所学校开展一次以上“三个一”活动,即一场法治讲座、一场国旗下讲话、一场法治夏令营。
同时,针对小学、中学、大学三个阶段学生的特点,制作侧重点不同的精品巡讲课件。通过制作50余面移动展板,将大学城检察室的警示教育基地内容搬进校园,增强学生的学习效果。
“未检工作就是秉承“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理念,依托未检科、大学城检察室、警示教育基地三位一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打造一种有温度的未检工作,简称‘321模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兆茀表示,“今后该院还将在大学城检察室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与巡讲活动相结合,通过输出内容和模式,与辖区内的学校共建法治教育分基地,形成网络化,提高受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3年内,将建立15个法治教育分基地,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分基地,并辐射周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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