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大力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为落实省文明委、省厅推进“八不”行为规范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心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弘扬新福建文明风尚,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采取多种举措大力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一是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关于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宣传方案,把推行“八不”行为规范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是向全体员工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员工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践行“八不”行为规范,增强文明意识,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文明公民表率。

三是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八不”行为规范,党员干部不仅把“八不”行为规范切实落实到日常生活中,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宣传员,传播正能量,培育新风尚。

四是注重形式创新推广宣传。制作“八不”行为规范宣传专栏,分别在中心的科室宣传栏、活动室和桂林村委户外宣传栏等显眼位置制作张贴了“八不”行为规范宣传画;利用微信、QQ群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

关键词:

行为规范 物资
2016-11-04 09:27:30         来源: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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