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完善法制、落实政策措施、推进交通精准扶贫,新建一批对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开发路。到“十三五”末,打造24条以上美丽生态农村路,实现县县有示范乡、乡乡有示范村。
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今年将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26公里、危(病)桥改造36座;加强建设质量监管,对年度计划、项目招标、资金补助、实施过程等各环节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龙岩市精准扶贫政策,对实施“阳光工程”的贫困村给予1万元补助;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完善农村路政管理机制;加强超限运输治理,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提升养护决策水平,真正做到有路必养,有效保护路产路权;健全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形成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
《意见》还对今后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出规划,从2016年起,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龙岩市每年将创建一批“四好农村公路”养护示范乡镇、养护示范村和美丽生态农村路,并实行定期复查、摘牌动态管理,力争到“十三五”末,每年创建至少一个“四好农村路”示范县、16个养护示范乡镇和24个养护示范村,打造24条以上美丽生态农村路。(龙岩市交通运输局)
关键词:
龙岩市 力度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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