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发改委建设局公布了《关于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分类管理办法》和《厦门市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办法》及《标准》主要适用于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及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社会资本租用的政府储备用地建设的临时停车场收费等其他收费标准将全部放开,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将从10月17日起开始试行。
一是中心城区收费高于次中心城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不同分区、不同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二是停车收费实行累进递增计费,鼓励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率,防止出现长时间占用车位的“僵尸车”现象;
三是统一了厦门市政府指导价管理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免费时段,其中:停车场的免费时段为0-30分钟(含)以内(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场除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免费时段为当日22:00至次日07:3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键词:
厦门 机动车 标准
| ||||
网站运营:财经头条
财经头条 版权所有©1997-2016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18864号-11
联系我们:291 32 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