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住宅区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有望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使用

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居民住宅区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有望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使用。

“居民住宅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不能顺利移交和使用,是调研中大家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玉芳表示。为强化操作性和约束力,二审稿增加了居民住宅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要“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内容,提出,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建设和移交配套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拓展和综合利用是公共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部分区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积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规定。二审稿提出,鼓励合理利用文化广场、公共服务大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场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北京是世界首个“双奥之城”,奥运遗产的继承既需要盘活“双奥之城”有形遗产,注重奥运体育场馆等设施赛后利用,同时也需重视传承“双奥之城”的无形财富,为公共文化服务注入深厚的精神内核。针对这一建议,二审稿在提出利用奥运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内容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发挥“双奥之城”独特优势,将“北京奥运文化资源融入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高枝)

关键词: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公共文化可持续发展 世界首个双奥之城 公共文化服务
2022-07-28 17:36:25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bj001
分享到:
更多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网站运营:财经头条

财经头条 版权所有©1997-2016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18864号-11
联系我们:291 32 36@qq.com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