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8月1日,《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结合实际,到2022年底,锦州高新区将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居民小区、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步提高。

垃圾分类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民生工作,锦州市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以及分类投放指南,明确分类的标准、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其中,出现单位或个人未按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情形,按照条例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贯彻实施条例具体措施方面,锦州市将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推进设施建设,对原有的垃圾投放点、站按照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实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对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评估考核,推进垃圾分类指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文继红)

关键词:

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锦州高新区将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分类示范片区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2022-08-02 21:09:45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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