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7月底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室外露天作业和高温区域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物流快递、船坞码头、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用人单位为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情况,用人单位落实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时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落实高温天气期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同时,指导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休息制度,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强化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受理和查处违反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时间、高温津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规定的行为;主动开展巡查,结合根治欠薪工作,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实现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广泛宣传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规定,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和依法用工意识,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潘园园)
关键词:
福建省人社厅 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行动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安全 强化高温天气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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