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家航空公司了解到,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已从8月5日零时(出票日期)起下调。这也是自今年2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以来,机票燃油附加费首次下调。
据了解,新的征收标准相比之前100元、200元的收取标准,分别降低20元和60元。具体为: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80元;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40元。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40元/人,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70元/人。一些航空公司发出提示,8月4日(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8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在市民常用的出行平台上记者看到,预订机票时已全部改为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郑妍)
关键词:
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首次下调 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 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多家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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