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省委宣传部召开的福建省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好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我省近期出台了《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围绕五个方面,提出十九条具体措施:一是围绕培育民营企业,强调做优做强民营龙头企业、梯度培育中小微企业。二是围绕推动民营经济转型提升,强调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提升民营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推进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加快民营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三是围绕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强调加快推进民间投资增长、推动民营经济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四是围绕强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强调完善民营企业引才引智服务机制、优化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强化数据要素支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五是围绕优化服务,强调提供精准政务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和服务作用、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等。
《若干措施》充分吸收了民营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既注重产业政策支持引导,又着力满足企业具体需求。在梯度培育民营企业、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用好国家新出台的金融工具,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出“鼓励民间投资用好基础设施REITs、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积极参与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及相关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将企业反映的具体需求,吸收到文件中,如在“提升民营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推进经济数字化转型”方面,措施提出“筛选一批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优秀供应商,供民营企业选择”“加快培育贸易数字化和电子商务平台龙头企业”。
既注重对标先进,又充分体现我省特色。《若干措施》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在构建国际营销服务体系、用地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同时,推出一批具有福建特色、便民利企的政策措施。如,我省提出“深化与台港澳合作,支持民营企业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与台港澳企业共赴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并购和国际产能合作”“整合现有涉企服务资源,依托‘闽政通’App建设企业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一体化服务”等。
当前,福建民营企业在数量、规模、实力以及社会贡献等方面位居全国前列。2021年,全省新增私营企业32.68万户,同比增长16.6%;规上民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0388亿元,增长17%;实现利润总额2721.7亿元,增长29.5%。
“十九条措施着眼推动民营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打造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福建产品和品牌等方面,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心无旁骛做实业,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文洋表示。(王敏霞)
关键词:
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传承弘扬晋江经验 民营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培育贸易数字化 电子商务平台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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