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效果显现。截至7月底,全省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324个,累计缓缴职工6万人,累计缓缴金额1.2亿元;累计为8029名缴存职工办理延期还贷手续,涉及贷款余额16.5亿元。
据介绍,今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帮助受困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允许缴存人延期还贷,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满足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为受困企业和缴存人送上政策“及时雨”。
郑州市规定承租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提取住房公积金。平顶山市规定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职工,可按一年的实际房租费用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鹤壁市规定缴存人家庭无自有住房,可以申请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或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防控期间,我省各地积极引导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利用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营业厅等各类线上渠道以及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实现应贷尽贷。(高长岭)
关键词:
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住住房改造 提高贷款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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