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我省首个海洋生态协同保护中心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正式揭牌启用。
当天,由实验区检察院牵头,实验区人民法院、实验区公安局等七家单位负责人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海洋生态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提出将依托上述中心,持续加强线索移送、司法办案、业务培训、宣传舆情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建立对口联系协同机制、信息通报协同机制,定期通报海洋生态保护领域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情况等,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据了解,该中心启用后,还将联合实验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加强生态修复方面的协作配合,推进海洋生态恢复性司法实践,探索建立碳汇修复基地,开展涉案海砂异地修复、沿海防护林(公益林)补植复绿、保护生物多样性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张哲昊 李新力)
关键词:
福建省首个海洋生态协同保护中心 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 加强海洋生态协同保护 海洋生态保护领域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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