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去年,全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实际金额约332亿元,占全市已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实际规模的80%左右。
据介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中的小额采购项目(即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在此基础上,2022年6月,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规定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最低比例由30%提高至40%,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
我市还在政府采购中对小微企业提高价格评审优惠,让小微企业获得竞争优势。2022年9月,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委托,就“2022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4家供应商参加,其中1家是小企业。在价格评审的时候,小企业可以享受10%的价格扣除优惠。这个政策性“价格红利”为该公司中标提供了助力。
不仅如此,重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从2022年7月起,在重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小微企业给予的报价扣除优惠从原来的6%至10%提高至10%至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优惠从原来的2%至3%提高至4%至6%。简单地来说,报价扣除优惠就是同样的项目小微企业1000万元报价等同于大中企业900万元乃至800万元的报价,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竞争方面更有优势,中标几率也会提升。(廖雪梅)
关键词:
重庆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实际金额 重庆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小微企业提高价格评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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