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部公布推介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

为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近日公布推介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在入选的57个农民合作社、46个家庭农场中,包括邹城市粮丰供销农机专业合作社、寿光市众旺果蔬专业合作社、青岛道乐果蔬专业合作社、东营市河口区天河湾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沂源巾帼果蔬专业合作社5个农民合作社,高密市万亩良田家庭农场、青岛市平度南村家丰裕家庭农场、广饶县张守凤家庭农场3个家庭农场。

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措并举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扩大大豆油料种植面积。高密市万亩良田家庭农场探索形成了粮袋子、菜篮子、油罐子“一年三种三收亩产万元”新模式,推广种植面积300多亩,鲜食玉米亩产达到2000—2600斤,大豆亩产也达到200斤,做到了“玉米不减产,多收一季豆”。

东营市河口区天河湾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水果、蔬菜、农作物种植、销售,其依托种植规模优势,着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形成了从种植到分选、包装、仓储、物流、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同时,依托当地相关资源,打造集生态示范、科普教育、户外休闲、民宿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度假景区,2022年,累计接待游客1700人次,住宿、餐饮创收50万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寿光市稻田镇崔岭西村党支部领办成立的众旺果蔬专业合作社,创新“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企业”方式,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抱团闯市场,从分散种植到组织化、智慧化、绿色化、融合化的转变,每年可为社员增收2万元,增加村集体收入90万元。平度南村家丰裕家庭农场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直接带动周边4个大棚、50余亩土地参与订单蔬菜生产,每户每年可实现增收3—5万元;通过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每年带动60余农户参与农业种植,增收50余万元。

据介绍,下一步,我省农业农村部门将扎实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量质并举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同时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总结提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介,引导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习借鉴,为建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供有力的主体支撑。(毛鑫鑫)

关键词:

山东省农业农村部 第四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 扩大大豆油料种植面积 综合性度假景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23-02-22 22:35:11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b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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