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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通知》,新增北京市密云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海南省东方市、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等4个县(市、区)为全国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并决定对试验区建设情况开展评价和调整,确保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明确,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开展试验区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建立试验区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将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纳入试验区或候补试验区。根据《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评价内容及要点(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从2023年起每年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试验区建设情况开展评价分析,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试验区的依据。评价主要围绕加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行,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要求,推动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提供经验和方案,和省、市两级支持指导试验区建设等5个维度对各试验区建设情况开展评价分析和排名。连续两年评价排名后两位的试验区将被调整至候补试验区,候补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的调整为试验区。
《通知》要求,各试验区要加强对编制、人才、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领导,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在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强化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创新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探新路。(记者高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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