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为啥有人需要补税?一起来看看原因是什么吧。
1、纳税人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并领取工资,薪金,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即每月5000元的起征点,从而导致实际应纳税款额高于预缴税款额;
2、纳税人除了工资,薪金所得外,还有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这些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适用税率高与预缴税费所使用的税率;
3、在进行预扣预缴时多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金额,而在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了工作单位,在进行预扣预缴时适用了较低的税率,而年度综合汇算合并后,综合所得的税率要高于预缴时使用的税率;
总之,纳税人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系统提示需要补交税费主要是因为平时预缴的税款低于年度汇算清缴得出的实际缴税金额而造成的,如果补税金额在400元以内,可以免缴,但是如果补交金额高于400元,那么纳税人就必须补缴个人所得税。
个税清缴汇算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
通俗地讲,个税汇算清缴也称之为年度汇算,分两步:
第一步是合并个人“综合所得”全年收入。
第二步是按年计算税款,多退少补。新个税法实施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后算总账再多退少补,所以多缴税的人群这时候突然有了一笔意外之财,少缴税的人群就要补税。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对上年度所得税进行清算。然后按照税务政策的要求与规定,把应调整而产生的变化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纳税人取得合法所得就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一般有自行办理、委托办理、他单位办理等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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