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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爱同行共护花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主要情况,同时发布6起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呈现新特点、新趋势,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据介绍,随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发现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更易遭受网络不法侵害;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方式不断翻新,“网络诱骗”“隔空猥亵”等新类型犯罪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一些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接触暴力、色情、毒品、低俗等不良信息,导致形成不健康价值观,甚至盲目跟风、走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高额打赏、高额充值、过度消费、沉迷网络,网络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不力等问题较为普遍,反映出网络空间监管整治形势日益复杂严峻,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难度日渐加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新特点、新趋势:一是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审结(含起诉、不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人数分别为236人、3001人、5474人,2022年同比上升82.4%。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成为信息网络诈骗活动的“工具人”,是当前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重要课题。二是未成年人涉嫌网络犯罪的类型多。大致可分为网络诈骗、赌博、涉毒、黑客、游戏诱发犯罪、直播诱发犯罪等类型。三是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实施载体多样化。触网载体的多样化、不良信息的诱导性、未成年人的易受影响性,给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带来全新挑战。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7221人。
该负责人指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1/6。2018年最高检专门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隔空猥亵)等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指导性案例发布以来,累计追诉此类犯罪3000余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检察机关将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同时,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亚新 王晓乾(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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