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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退役军人,如果在我们小组建乡村振兴示范点,我把旁边的地免费给大家修建停车场。因为没停车场,大家总是把车停在三岔路口,很不安全。”近日,贵州省普安县青山镇哈马村大寨组退役军人丁廷军在该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选址“竞标”群众会上说道。
近年来,在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普安县坚持群众主体地位,由镇村两级党组织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统筹帮扶单位帮扶资金,购买沙子、水泥、钢筋等原材料,用于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示范点的选择采取召开院坝会的方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现场“竞标”。各村民小组推选出来的代表结合本组的人口结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卫生、邻里关系、群众意愿等民情实际,进行具体的“竞标”说明和陈述,镇村两级干部和党员群众、乡贤寨老一起商讨和论证。通过“院坝竞标”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充分尊重了民意、汇聚了民智、凝聚了民心,又激发了干劲、增进了团结、促进了和谐,探索出一条花小钱办大事的乡村建设之路,形成党委政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责任编辑:李亚新 王晓乾(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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