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售卖高端水果打开市场的百果园,近日被曝出销售变质、隔夜水果以及水果违规分级等问题,登上热搜榜。法律专家指出,百果园涉事门店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多项权益。上海市消保委也对此表态,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门店是否属于加盟店是涉及商品与服务质量的重要信息,品牌方有义务向消费者明示。
被曝光售卖发霉水果
百果园回应称正全面整改
5月6日有博主曝出,全国拥有5000多家门店的水果连锁品牌百果园,其部分门店存在用变质水果做果切、继续售卖发霉的苹果等问题,引发热议。该博主暗访发现,涉事门店把变质水果做成果切,对发霉的苹果也不理不问,继续售卖,对于总部禁止销售隔夜水果的要求也熟视无睹,同时还存在小凤梨当大凤梨售卖等欺骗顾客的行为。
视频显示,百果园的工作人员把小凤梨标签全部打成价格更贵的大凤梨标签,并称“没关系,反正人家有钱”。对于已经发酵出酒味的蜜瓜,门店工作人员则称,可以放在桌子上散一下气味。随后,便将其切块处理,当作果切上架售卖。在另一家百果园门店中,店内仍在正常售卖放了一个半月的啤梨。当博主问起时,该店员称,出问题也不关他的事,谁卖出去算谁的,“其他门店比咱们放得还久,有些放两三个月”。
针对上述曝光问题,5月7日凌晨,百果园在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经自查,涉事门店为百果园成都成华区建和路店、百果园武汉江汉北路店,存在将水果违规分级、售卖隔夜水果、故意躲避总部检查相关问题。对于涉事门店,百果园表示已按公司加盟管理办法停业整顿,并对涉事员工停职再教育,门店所在片区督导记大过一次,对区域负责人处以警告处分并要求其整改到位。
针对如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等问题,5月11日,百果园方面回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称,百果园正在进行全面整改与升级,后续将尽全力保障顾客的消费权益和购物体验。
法律专家表示
涉嫌侵犯消费者多项权益
在多位法律人士看来,百果园涉事门店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以及公平交易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表示,该事件反映的是食品安全问题。百果园涉事门店将发霉的水果做成果切,将隔夜的水果二次售卖均可能导致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受到损害,这些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对安全保障权的规定,该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子洋和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久成均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了解,必须建立在相关真实情况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虚假的信息之上。百果园涉事门店以次充好,让消费者在不了解水果真实质量的情况下下单,其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另外,王久成表示,百果园涉事门店将小凤梨当大凤梨售卖等行为,使得其实际商品质量与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不对等,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杨子洋指出,把小凤梨当大凤梨售卖,如果两种水果价格相差较大,还可能构成欺诈。
苏号朋也表示,百果园涉事门店以次充好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明显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根据《消法》有关规定,要求门店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要求三倍惩罚性赔偿等。
加盟模式备受诟病
上海消保委喊话加强管理
5月12日,记者通过黑猫投诉平台查询发现,跟百果园相关的投诉共有1294起,涉及食安问题的有水果被压坏、丑橘椰子发霉、草莓长毛等质量问题。此外,还涉及价格偏高、错发货品、欺骗消费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等。
记者还发现,针对百果园自称建立的“三无退货”机制,即消费者只要主观觉得水果“不好吃”就可无小票、无实物、无理由退换货,投诉也多达100多条,这些投诉多集中在“三无退货”机制有名无实。
资料显示,百果园成立于2001年,截至2021年底,公司拥有线下5351家门店,遍布中国22个省市超过130个城市,其中,超过90%的线下门店属于加盟店。实际上,加盟店是百果园的重要营收来源。招股书显示,百果园加盟店的收入从2019年的76.87亿元增至2021年的81.25亿元。
食品品牌加盟模式在品控方面一直以来备受诟病,此前一些奶茶、零食品牌频频出现食安问题的多是采用的加盟模式。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运营模式来说,加盟策略对于百果园整个运营规范化有很大压力,类似食品安全事件将给其品牌造成较大冲击。朱丹蓬认为,百果园在通过快速规模化达到较大体量的同时也应关注迅速扩张带来的风险,应重视迅速扩张后的供应链、人员配置、店铺管理、产品质量管控等诸多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
日前,上海市消保委针对“百果园个别门店用变质水果做果切”一事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声称,近年来很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都与加盟店相关。品牌不能只一味追求扩张速度,而疏于对加盟店的管理和监督。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门店是否属于加盟店是涉及商品与服务质量的重要信息,品牌方有义务向消费者明示。(本报记者 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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