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消保委调解了一起汽车维修纠纷。针对4S店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
日前,消费者李女士向奉化区消保委投诉,反映她曾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维修车辆,今年4月通过朋友得知,4S店未进行零件更换,而是将原配件清洗后再装入车内,但收取了配件费用,涉嫌消费欺诈。
奉化区消保委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核查货品出入库清单、相关配件编号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询问,发现该店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与李女士车辆的配件更换信息相匹配。李女士于2021年11月在该店进行车辆维修,维修人员未进行配件更换,12月3日结算时,列出的清单中多了未更换的8个阀门和8个排气阀,以及10%的服务费,争议款项共计821.656元。4S店通过内部调查发现,给李女士汽车进行修理的人员确实存在违规操作。
经奉化区消保委调解,4S店负责人对李女士表达了歉意,愿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配件价格与服务费总价格(取整)退一赔三,共计3288元,同时,将李女士维修清单上的配件维保期限延长3年。该负责人还保证,将严肃处理涉事员工,加强内部管理。李女士表示认可。因4S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项的相关规定,在调解过程中,奉化区消保委向奉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有关情况。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
类似虚假置换零配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汽修“潜规则”,长期以来屡禁不止。今年,宁波市消保委联合宁波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制定发布了《关于建立消费维权社队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社会组织调解+行政执法”机制,使消费维权更具刚性。
奉化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拟对汽车进行维修前,首先务必选择明码标价、合法经营的维修单位。其次,要严格执行车辆预检程序,要求维修单位提供书面维修清单予以确认,消费者可以拍摄相关维修部件的图片和视频,避免消费纠纷和消费陷阱。维修后,消费者可主动要求留下置换的配件,用旧配件与更换的新配件进行对比,防止修理店以次充好。另外,消费者要仔细查看结算清单与维修项目是否符合,明确汽车维修的质保期限,有疑问及时与修理店沟通。(记者郑铁峰)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 汽修“潜规则”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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