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目前全省111家三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除因医院机构改革等特殊情况外,均已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是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简称“两个同等对待”。
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对落实住院医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作出部署。2021年,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下发通知,也就保障住院医师就业权益和职业发展权益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为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省卫生健康委在2020年度辽宁省三级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工作中,首次将“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同时将“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纳入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核心指标。(王敏娜)
网站运营:财经头条
财经头条 版权所有©1997-2016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备12018864号-11
联系我们:291 32 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