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海南省支持航空维修业发展奖补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近日开始施行:对航空维修企业项目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投资数据以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下同)的,按照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将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原则上2023年一季度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补。
《实施细则》明确,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航空维修企业,已取得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或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维修许可证且在生效期的,一次性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已取得中国民航局(CAAC)维修许可证且在生效期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对2022年度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航空维修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采取事后奖补方式,原则上2023年一季度对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补。(梁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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