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这是记者8月11日从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第二次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通知》指出,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同时,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
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的原则,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加强耕地恢复资源调查评价,建立耕地恢复后备资源数据库。严格耕地恢复实施和验收认定,明确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统筹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任务,建立耕地恢复指标储备库,县域内年度确实无法落实“进出平衡”任务的,可在市域内统筹落实;市域内无法落实的,可通过易地流转耕地恢复指标在省域内落实。
严格规范补充耕地管理。进一步拓宽补充耕地来源途径,“二调”“三调”均为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复垦产生的新增用地,可用于占补平衡。同时,“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确保新增耕地长期稳定利用。
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落实违法占用耕地、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与占补平衡指标挂钩制度。
同时,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为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责任主体,要维护农民权益,落实经费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文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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