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文物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补充通知”,持续推动本市革命文物的征集工作。记者了解到,与第一批革命文物相比,本次核定公布的革命文物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文物纳入名录公布范围。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市第二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有望于10月31日前公布。
什么是革命文物?参照《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革命文物主要是指见证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独立和争取人民自由的英勇斗争,见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并经认定登记的实物遗存。对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彰显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的实物遗存,可纳入革命文物范畴。
2021年3月,北京市文物局公布《北京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名录范围涵盖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主要包括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其中包括北京大学红楼、天安门、双清别墅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58处,出版物、纪念章、武器、个人用品、信件等可移动革命文物2111件/套。北京市第一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中项目,出自中国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中国铁道博物馆等11家文博单位。
通知中明确,第二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的公布对象为“国有可移动革命文物”,包含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公布范围涵盖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主要包括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重大标志性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相关,承载革命精神、彰显革命意义,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实物。
按照“力求综合全面”的通知要求,在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核定过程中,各文博单位将系统梳理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物资源,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研究并推动将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成就和重大事件的代表性见证物、纪念物核定公布为革命文物。
市文物局表示,各相关单位要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为基础,做好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的核定、报送工作,基于革命史实和文物价值,严格把关、审慎确定拟向社会公布的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同时,加大核定公布革命文物名录推进力度,符合革命文物认定要求但尚未定级的实物藏品,要依据相关法规及时组织开展定级、备案工作。(崔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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