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稳定经济运行,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今年5月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四条政策》提出,到2022年底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目前,阶段性支持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已为651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27750万元、涉及缴存职工84625人。
根据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政策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截至目前,河北对3407名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不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余额74216万元。
政策规定,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实际需要。石家庄、承德、秦皇岛、唐山、沧州、衡水、邢台、雄安新区等8地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共为23167名职工增加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资金19447万元,缓解缴存职工压力。
按照政策,新购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截至目前,新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政策已惠及7417人,提取金额67605万元。(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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