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探索激发县域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路径和举措,形成示范推广经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试点县(市、区)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较2022年增长40%,民营经济增加值较2022年增长20%,占GDP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试点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民营办)、财政厅牵头制定评选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团队组成评审小组,择优确定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对每个试点县(市、区),在试点期限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3年。
省民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进行县域民营经济改革先行先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培育市场主体等关键环节,着力用改革的办法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转化形成一批具有原创性的改革举措,对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夯实全省县域经济底部基础十分必要。
试点任务主要包括:
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增信,试点实施“信用+园区”新模式,着力打通信用到信贷全链条。
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人力成本、物流成本,支持加快建设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支持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对错峰用能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鼓励实施民营市场主体服务事项的清单化管理,探索精准化服务对接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惠企服务平台。
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探索构建“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化解纠纷“一条龙”服务。(李欣忆)
关键词: 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 民营市场主体数量 民营经济增加值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域民营经济改革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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