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截至21日,福建乡村振兴贷累计发放贷款30.13亿元,已支持全省1455家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
今年3月,为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创新推出福建乡村振兴贷。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可在“金服云”平台在线发起贷款申请,最高可获信用融资1000万元。银行受理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放款。
以往,金融机构面对涉农业务,存在“不敢贷、不愿贷”顾虑。为此,我省建立了多种风险共担机制,促进银行主动对接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其中包括银行和资金池各承担50%风险责任的“银政模式”、银行和担保公司按2∶8比例分担风险责任的“银政担模式”、由保险公司提供贷款保证保险的“银政保模式”等。
为降低贷款成本,福建乡村振兴贷实行优惠利率。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优惠利率发放贷款;其他银行机构按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个基点作为优惠利率发放贷款。目前已发放贷款中,最低利率为2%,最高利率为4.7%,加权平均利率仅为3.88%。
该产品还创新建立“部门收集+企业申请+银行推送”的多渠道农业经营主体名单推送制度。经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摸排,平台每月10日更新推送一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名单,经公示后纳入企业名单池实行动态管理。“白名单”制度有助于帮助银行减少获客成本,缩短办贷时限。目前,已有23批32364家农业经营主体名单通过公示,日均发放贷款超1000万元,授信满足率达96.92%。(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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