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相关通知,确定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招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进行,考生最早可于4月13日起填志愿。
根据考试安排,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于2023年3月中下旬举行。
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3月中下旬进行,实行语文、数学同场合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点设在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特殊群体类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根据通知,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每个批次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共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3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15日8:00至18:00填报。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9日8:00至4月20日18:00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3日8:00至18:00填报。(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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