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申报机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17:00。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区域特色产业的重点领域和技术需求,采用多元化投资、多模式组建、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以科研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转移、衍生孵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活动为主营业务,为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行业和产业发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研发机构。
省新型研发机构分为初创型和成长型两个档次。有意申报初创型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除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外,还应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近三年年均研究开发经费支出额不少于200万元,科研办公场所不少于8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在职研发人员占全部员工总数的比例不少于50%,且不少于20人。申报成长型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除具备初创型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基本条件之外,还须拥有实力强的投资主体,近三年年均研究开发经费支出额不少于500万元,科研用房不少于2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或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且该产品填补省内或国内空白,近三年技术性收入占三年总收入的60%(含)以上。同一机构或单位只能选择其一申报,已被确定为初创型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可以申报成长型省新型研发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单纯检验检测等活动的机构或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意申报者可登录省科技厅网站了解详细信息。(王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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