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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徐鹏 记者 王丽华)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17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南京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意味着我市庭院经济发展迈出第一步。今年建设庭院经济试点行政村16个、试点自然村32个、试点农户160户。
庭院经济是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和有关服务的经济。我市坚持以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户庭院为阵地,以政府、集体组织为引领,以龙头企业、经营主体为支撑,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积极探索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庭院经济发展之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我市根据各地特点,重点发展江北新区的特色加工、生产生活服务,江宁区的休闲旅游、农业电商,浦口区的特色种植,六合区的金银花种植、青萝卜种植、薄壳山核桃种植,溧水区的“五莓”种植、特色手工、乡村民宿,高淳区的太秋甜柿种植、鱼菜共生、特色加工,栖霞区的葡萄种植、多肉种植等地区特色产业。
方案要求,2024年建设庭院经济示范行政村28个、示范自然村56个、示范农户280户,2025年建设庭院经济推广行政村42个、推广自然村84个、推广农户420户。到2025年全市庭院经济发展规模明显扩大、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内生动力不断增加、参与成效不断增强、获得收入不断增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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