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临沂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规划至2025年,电力装机总量达到1400万千瓦左右,年均增长7.2%,其中,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装机(含抽水蓄能)达到820万千瓦。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20万千瓦,风力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20万千瓦左右。
风电。按照“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的开发原则,坚持风电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统一,坚守生态和环保两条底线,统筹考虑全市风力资源、交通运输、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电网接入等影响因素,在落实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措施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存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到2025年,风力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20万千瓦左右。
加快推广应用储能技术,以市场应用为导向,推动储能技术应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电力系统、微网以及电力系统和能源互联网等,积极推广风光+储能、风光火储一体、风光+储能+充电桩、风光+储能+制氢等技术融合场景应用,布局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储能示范工程。加强电力体制改革与储能发展市场机制的协同对接,结合电力市场建设研究形成储能市场化交易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系统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支持共建共享储能设施,鼓励光伏、风电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建设或优先租赁共享储能设施。
在兰陵、沂水、河东区等推进以分布式风电、光伏等为主要电源的“智慧微网”建设,与工业、建筑、交通等产业协同发展,实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大力支持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探索新型能源服务商业模式,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开展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示范,以能源互联网、智慧用能和多能互补为发展方向,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综合能源示范项目。
加强能源建设运行管理,严控生态环境影响。能源项目施工建设期间,主要有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固体废物、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能源项目运行期间,风电项目运行会有一定的噪声及对鸟类迁徙、生存等的影响。
加强能源领域环境治理修复。加强存量风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修复,降低风机运行噪音和电网电磁辐射等区域性环境影响。
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开展全市光伏重点县区、乡镇、园区建设,加强正面引导,促进分布式光伏与建筑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光伏全面走进园区企业、走进公共机构、走进万家屋顶,重点推进工商业屋顶光伏建设,优先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打造一批具有沂蒙特色的分布式光伏应用样板。大力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新建厂房同步设计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由市内国有平台建设一批同步安装光伏的标准化厂房,采取平台+园区+企业厂房等模式,推动区域连片规模化开发。指导沂水等县区加快推动整县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临沂开发模式”。鼓励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创新利用农村集体未利用地作价入股、利益共享机制。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20万千瓦。
顺应太阳能光热应用规模大、温度高、热源多、功能全、领域广的发展趋势,培育多层次、多维度、多元化市场需求,推动太阳能光热利用由生活热水向供热制冷扩展、由单机销售向工程服务扩展、由民用建筑向工业、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扩展、由低温应用向中高温应用扩展。加快推进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应用发展,扩大太阳能光热技术在生产领域应用规模,促进太阳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应用、融合发展。
政策原文如下: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临政字〔2022〕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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