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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第四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征求意见座谈会,为30名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聘期为3年。他们涵盖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企业、媒体、学术界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
特约监督员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民法院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司法改革成果,推进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主动接受监督有机统一的具体举措。围绕如何认识特约监督员这个身份、特约监督员怎么更好发挥监督作用等,特约监督员们畅所欲言,谈新使命、新职责。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小营巷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曹琛说,自己是来自基层的代表,日常工作和法院“隔行如隔山”,但能第一时间听到民情民意,愿意把居民的意见建议反馈到法院,也希望法院不断通过更生动的案例向老百姓讲好法治故事。
余钊飞是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也是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他表示,司法权力运行有一定的封闭性,需要有专门知识的人来参与监督,今后将为进一步发扬枫桥经验、高质量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建言倡议。
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叶明说,“法院高度重视完善监督体系,主动开门纳谏,我愿意做沟通的桥梁,多传递法治正能量,多为法院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当前房地产纠纷增多,往往具有群体性特点。”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滨江房产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朱慧明建议,法院要加大调解力度,平稳化解纠纷。
此外,其他特约监督员还提出,要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做好释法答疑、提高青年法官的群众工作水平等意见建议。
“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才能胜任履职要求。”杭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志君说,加强特约监督员工作,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的职能作用,不断拓展监督员开展监督的载体,让他们当好“监督员”“联络员”“参谋员”“法治宣传员”,同时法院干警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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